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湖北省联社”)成立于2005年7月28日,承担对省内76家农商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目前,全省农商行系统有2000多个营业网点,30000多名员工,人民币存款、贷款总量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均排第一位,是湖北省内资产规模最大、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缴纳税收最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代表辖内机构面向社会招录一批新员工。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
二、招录岗位与名额
(一)招录岗位:柜员、客户经理、主管会计和信息科技等岗位。
(二)招录名额:1189名。本次招录考试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报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通过成人教育、函授、自考等方式取得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全日制往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年龄条件。
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目前在湖北省联社所辖各市县农商行(名单见附件)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市州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市州(含辖内县市区)户籍或为该市州生源地考生;报考县级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目前在市县农商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可报考现被派遣的市县农商行;因辖内人口规模较小,神农架农商行除本户籍地(生源地)考生外,还可接受户籍地(生源地)为房县、兴山、保康、巴东四个地区考生报考。
(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招录单位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2017年6月24日至6月30日,考生携报考资料,到拟报考的市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并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行留存。
2.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该段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时间),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3.目前在湖北省联社所辖各市县农商行(名单见附件1)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现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需经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二)面试。各市县农商行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各市县农商行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各市县农商行可取消预录资格,产生的差额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约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与相关市县农商行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见附件3)
2.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湖北省联社、各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4.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联社。
附件1.2017湖北农商行新员工招录计划表
附件2.2017湖北农商行新员工招录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7湖北农商行新员工招录咨询、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