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有近70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特别是“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金融力量。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在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决策部署和带领下,紧紧围绕一个主题,牢牢把握一条主线,坚决守住一条底线,始终坚定一个方向,深入贯彻落实“转型提质”指导思想,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部分高校招聘员工255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信用社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范围为2015年山西省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见附表)。
(六)报考学生须确保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所在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获得学位证书。
(七)报名以县级机构为单位进行,本科(含)以下学生按照属地原则,选择生源地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一个县级机构进行报名(省级、国家级贫困县不受此限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生报名不受地域、专业限制。
三、招聘方式
此次校园定向招聘采取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定、面试、体检、聘用等7个环节,依据综合评定和面试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5月7日至14日)。
招聘简章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同时发布,并在招聘院校内显著位置张贴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5月7日至14日)。
报名工作由各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学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按招聘方案要求选择应聘的县级机构。
(三)资格审查(5月7日至17日)。
各院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本校学生报名情况,并对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评定(5月7日至24日)。
各院校依据报名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所有课程均分)、现实表现(资格、获奖证书等)对每位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见《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评定结果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5日无异意后,由学校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资料复印件交省联社招聘办公室查核认定。
(五)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工作方案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省联社招聘办公室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综合评定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依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综合评定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并在省联社网站公布。
(六)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由各市组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级机构人事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待正式毕业且资格确认后(毕业证、学位证等),按规定由县级用人机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待遇执行所在县级机构正式员工标准。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服务期应满五年。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
为确保此次招聘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聘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农信系统职工代表全程进行监督。
本方案由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1-4886113;0351-488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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