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9日。
二、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查分须知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
1.复查范围
仅限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判、漏加、错加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查时间
成绩公示期间,可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不受理。
3.复查程序
考生申请复查成绩,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请书,书面申请应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所查科目及理由。经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部同意受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律监察委员会统一时间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复查。
四、受理时间、地点及电话
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9日18:00前
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部
电话:0853-342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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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招聘合同制员工笔试成绩.xls
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