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3年业务员招聘考试笔试加分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根据本通知所附“资格审查联系表”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主动跟所报考行社取得联系。
2、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学籍档案(不能提供学籍档案原件的,需提供学籍档案中“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及“湖南省报考大中专院校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的复印件或相关材料,加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到所报考行社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5:00。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学籍档案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4、4月16日,各市州办事处汇总审查确认的加分对象名单,报省联社公招办。4月18日至20日,省联社公招办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公示及考生所报考行社公示拟加分人员名单。
5、正式录用前,省联社公招办将审查申请加分人员学籍档案原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本次录用资格,并在今后农村信用社招聘中不予录用。
特此通知。
附件:资格审查联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