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11月13日)

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9:00至 17:00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11月14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2、资格复审(11月15日至16日)

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审查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6、有特殊业务资源的考生,需提供存款凭证及存款保证书(有特殊存款资源的应聘者需与所报考联社签订意向存款保证书,存款标准:吸收500万元(含)以上,且定期两年(含)以上的新存款。考生一旦入职,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存款务必于笔试通过后资格复审期间到账,凭存款凭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不合格的,存款可以支取);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后续面试。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填报情况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