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不同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等,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注:这里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例。)

  二、组织结构不同

  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但其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按照公司治理形式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其内部结构通常由决策、执行和监督等三个组织层次构成。

  三、目的不同

  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原则是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它不是以商业化原则运作的,它要限度地保护合作社的成员也就是农民的利益,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四、功能不同

  农村信用合作社,功能比较单一,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

  商业银行,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能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其实呢,农村信用合作社起初主要在合作社员中进行存贷互助,但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经营渠道,现在与商业银行没有太大的区别。

  另外,两者还在资产规模、资产质量及资本充足率等指标上有区别。但是能够达到监管当局相关要求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申请升级为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