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清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清水河县联社)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分数权重

清水河县联社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组织实施,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招聘程序

(一)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的方式、内容及地点等相关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第三方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向清水河县联社提供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按照《内蒙古农村信用社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规定条件,根据第三方提供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对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以及是否为2015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对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不予递补。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教务处或院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写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届别、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等信息);所学专业学科成绩表;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学位需提供两个学位的学历证明和成绩表。

审核通过的由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清水河县联社公章。

(四)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的方式、内容及地点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并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对入围人员名单和考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考生,可进入体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资格并不予递补。

(五)体检。

入围人员确定后,由清水河县联社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不予递补。

(六)实习、培训。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到清水河县联社进行实习、培训,实习期3个月。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不予递补。

(七)核验学历。

拟录用的考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由清水河县联社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打印学历查询报告。对学历、学位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不予递补。

(八)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工作待遇

新录用员工试用期6个月,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由清水河县联社与其签订相应的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类险金按照清水河县联社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录取3年内不准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