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扶贫攻坚工作会议上的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承担起精准脱贫的企业担当,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面向省内11个地区招聘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面向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1个地区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30人,分配到各招聘单位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辽宁农村金融事业奋斗。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必须为辽宁省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四)学历及专业条件。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五)年龄条件。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户籍条件。必须为招聘单位所在县(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手机端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电脑端报名请登录网址:

  https://www.dajie.com/corp/3040257/project/1364451。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9日8时—9月15日17时。报名时须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初审通过后,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当地县(区)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贫困户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版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3张。

  (二)笔试及面试

  本次笔试、面试由省联社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报考不同招聘单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比例内,排名末位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即进入面试。

  面试前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及政审

  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及政审相关工作。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及面试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五)岗前培训

  省联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通过培训验收考试及省联社柜员上岗考试者可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间未通过者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七)重要提示:我单位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五、联系电话

  024-67769956;024-67769957

  六、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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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招聘单位及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