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

宁德市师范学院东侨校区(求实楼)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学院路1号


公交路线:

火车站—宁德师范学院站(东桥校区)(20路公交车);

汽车南站(始发站)—宁德师范学院站(东桥校区)(20路公交车);

汽车北站(始发站)乘18路公交车至火车站,再转20路公交车至宁德师范学院站(东侨校区)。


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15日

下午14:30—16:30


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证件不齐全,不准参加考试。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90分钟后,可提前退场;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方可离开考场。

3.试卷全部为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考人员只准带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进入考场。未按规定用笔作答,按零分处理。

4.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计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考生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作弊处理。

5.考试开始铃响后方可作答,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等;考场内禁止吸烟。

8.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提前交卷人员,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喧哗。

10.考生有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福建省农信系统新员工招聘考试。

?11. 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零分处理:

(一)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任何标记的;

(二)偷换试卷或答题卡的;

(三)证件不齐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主考室办理核对的;

(四)代他人考试的;

(五)在答题卡作答时,未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的;

(六)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作答的;

(七)错填姓名、准考证号的答题卡;

(八)违反规定携带通讯器材和考试工具的;

(九)夹带资料,传递纸条的;

(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告诫。


二、应考人员有其它作弊行为,可视其情节进行处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联社根据有关规定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福建省农信系统新员工招聘考试:

(一) 伪造身份证、准考证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者;

(二) 请人代考者和代人考试者。


四、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将考试试卷带出考场、辱骂监考人员或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福建省农信系统新员工招聘考试。


五、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对作弊和违纪的应考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考场分布情况

考场安排表



分层考场安排图



考场安排表